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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展健身设施现状调查 优化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审批程序

2022-01-12 15:58:57    来源:新快报

到2025年,广东要实现每万人足球场达到0.9块以上,而作为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的珠海、梅州,每万人可拥有1块以上的足球场。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广东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除了上述发展目标,实施意见还提出,“十四五”末,新建或改扩建至少82个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方米以上。珠三角地区实现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其他地区优化提升15分钟健身圈。

新建体育场地列入年度用地计划

实施意见明确将广东开展健身设施现状调查,摸清底数短板。各地要结合相关规划,在实施意见公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编制本地区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

在解决健身设施用地问题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新建体育场地设施优先列入年度用地计划,优先办理供地手续。组织编制公园绿地、新建居住小区、碧道等公共设施规划时,要同步征求体育主管部门意见,将健身设施规划纳入其中。

同时用好公益建设用地,在不改变公园绿地用地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占地面积不低于5%的健身设施。合理利用山地资源建设自行车、登山、户外拓展、露营等户外运动项目设施。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各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倡导在不改变、不影响建设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可利用建筑屋顶、地下室、污水处理厂上方等分层空间建设各类健身设施等复合用地模式。

新建居住小区与配套健身设施同步交付

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审批程序也将进一步简化优化。对列入国家和省、市政府批准的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重大专项、体育设施规划、基础设施年度投资计划或相关决策文件的体育设施政府投资项目,可直接审批可行研究报告,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健身设施项目,一律按属地办理原则实行网上告知备案。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了健身设施社区配套要求。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新建居住社区要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建设一个面积不小于800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配置5人制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门球等球类场地。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乡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健身设施向自然村延伸普及。

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

健身设施场地开放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推动公共体育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将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给社会力量承担。

同时,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开放的同时应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此外,推进智慧化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信息技术,促进体育场馆活动预定、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整合应用。建立完善预约制度,通过即时通信工具、手机客户端、官方网站、电话等多种渠道开放预约并做好信息登记,确保进出馆人员可追溯,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入馆限额。(麦婉诗)

关键词: 体育场地设施 审批程序 健身设施 公共体育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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